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组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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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理事由支持、关心和从事技术经济研究或实践的专家、学者、有关方面领导干部、以及研究会专职干部组成。理事名额分配方案和候选人提名方法由上届常务理事会提出,理事候选人名单由秘书长组织汇总。第二条理事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权利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由上届常务理事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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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组织工作条例[J].技术经济,19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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