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引言竞争性招标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发标,第二阶段为评标,第三阶段为谈判确定中标人。评标是多目标决策问题,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阶段是利益冲突实现均衡的过程。本文重点对竞争性招标的第二、第三阶段进行分析。本文的分析以鲁布格水电站工程项目为案例。鲁布格位于云南省境内,项目业主决定该项目的导水系统工程采用竞争性招标机制确定建造承包人。招标通告后,许多公司有意投标,经资格预审,下列七家公司(联合体)被同意投标,分别是TAISEI(日本公司,记为T1),MAEDA(日本公司,记为T2),IM-PREG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