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1999年 3月 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条”指出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结合我国项目投资领域的经济活动来说 ,新的宪法修正案的诞生 ,意味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 ,项目投资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创新时代 ,投资主体多元化是这一时代的重要特征和标志。投资主体多元化 ,使投资费用及效益的计量、投资效益的分配概念日异多元化和复杂化 ,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