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酒”是物质的、具有文体色彩的特殊商品 ,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自酒祖杜康酿造含有乙醇成份的液体被人们称之为“酒”开始 ,世代相传 ,延续至今 ,成为人们生活需要的社会消费商品。在国人尽情品享这琼浆玉液之时 ,丝丝苦涩也常常伴随其中。 1998年初 ,山西毒酒案发生 ,致死、致残数十人 ,国人震惊。国家主席江泽民亲自批示 ,严厉查处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血的教训再次告诫人们 ,完善酒类专卖法规 ,加强酒类专卖管理已势在必行。一、酒类专卖法规的历史沿革据史料记载 ,我国的酒类专卖管理制度始于汉武帝三年 ,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