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股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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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1 D9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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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公司制度均重视、强调分权与制衡的原则 ,我国公司立法也不例外。为维护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 ,我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以作为其监督机构。但令人遗憾的是 ,囿于我国公司运转实践经验不足 ,《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不甚周全 ,其内容过于概括、简要 ,缺乏可操作性。有学者论道 :作为公司的一级机关 ,《公司法》似乎给予监事会机关关怀太少 ,有许多重大事项均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 ,这不利于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责任。更有人认为 ,我国大多数股份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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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岷.试论我国股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J].技术经济,2001,20(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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