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混业和分业经营的制度选择
DOI:
CSTR: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中图分类号:

F832.1

基金项目: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资源附件
  • |
  • 文章评论
    摘要:

    一、我国金融业经营业务的演变 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金融业的经营管理体制是一种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截然分开的分业经营模式。其特点是: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投资,证券公司也不得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从实践看,我国这种银行业的分业经营模式,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制度建设及监管体系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一是在改革中已经启动了利益驱动机制,但金融企业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特别是自负盈亏的责任制尚未落实,混业经营易滋生盲目追求利益而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二是有关金融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陈小寅.我国金融业混业和分业经营的制度选择[J].技术经济,2003,22(12):14-15.

复制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 HTML阅读次数:
  • 引用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
  • 最后修改日期:
  • 录用日期:
  • 在线发布日期:
  • 出版日期:
文章二维码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电话:010-65055536, 18515632865  Email:jishujingji@cste.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100081)  邮政编码:80-584
ICP:京ICP备05035734号-5
技术经济 ® 2025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经济》
“数字经济驱动高质量发展:融合、创新与共享”专题征稿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