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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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60.5 D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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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产地名称和地域标志制度的国际保护 所谓原产地名称指被用来标示产于其境内的某种或某些产品的地理名称,而这些产品的质量和其他特征完全地或主要地取决于该地区的地理环境。 关于原产地名称和地域标志制度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制止使用虚假的欺骗性货源标记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公约对此都有表述,特别是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将地域标志(包括原产地标志)与专利、商标、版权并列,作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为了加强对贸易中重要地域标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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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琼.浅析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J].技术经济,2003,22(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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