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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使我国的经济体制规则面临极大的改革和调整,商标法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也不可避免地面临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的挑战。虽然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经过几次全面修改与完善,但与WTO有关规则仍存在很大差距。因此,为了更好的与TRIPS协定接轨,完善我国商标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选择。章从与WTO规则的差距角度分析了我国现行商标法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探讨了我国商标法律制度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修改、完善的必要性。
袁翔珠. WTO框架下我国商标法之不足与完善[J].技术经济,2005,24(8):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