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24 F290[机标]
本文系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040424)和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044572165)的部分成果.
工业化与城市化运动的辩证逻辑表明,工业化是内容,城市化是形式,工业化的特点决定了城市化的形态;工业化与城市化运动的现实经验表明:二者的协调推进并不是指二者同比例、等速度的发展,而是有一范围。在我国,既然作为内容的工业化由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演进,那么作为形式的城市化也应向新型城市化发展;同时,作为形式的城市化对作为内容的新型工业化有反作用。
陈永国.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协调推进的逻辑[J].技术经济,2005,24(9):12-15.